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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(fā)關于切實做好地質災害引發(fā)引發(fā)生產安全事故防范應對工作的通知

發(fā)布時間:2010-07-28     瀏覽量:5274
閩輕運[2010]30號
 
各企業(yè):
   現將省政府安委會《關于切實做好地質災害引發(fā)生產安全事故防范應對工作的通知》轉發(fā)給你們,并提出如下要求,一并貫徹落實:
   一、各企業(yè)要嚴格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結合我司《關于切實做好災后重建工作的通知》(閩輕運[2010]24號)的部署,認真貫徹落實,健全應急預案,及時傳達預警信息,加強應急準備,確保措施到位,責任到人,切實做好地質災害事故的防范應對工作。
   二、各企業(yè)要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,對前期強降雨造成的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抓緊進行修復治理,針對近期臺風、短時強降雨頻繁出現的惡劣天氣,重點監(jiān)護山體滑坡、非煤礦山、危化品、灰壩、鐵路、道路、工程項目等地質災害事故易發(fā)的危險區(qū)域,切實抓好當前主汛期的安全生產工作。
   三、各企業(yè)要繼續(xù)加強應急值班值守制度,臺風、暴雨期間,必須落實領導干部24小時帶班制度。
   四、請各企業(yè)將前期強降雨造成的地質災害等隱患治理修復情況于8月5日前報送到我司運行部。
   聯系人:  林大宏
   聯系電話:0591-87530934  傳真:0591-87525003
   電子信箱:npldh@163.com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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